为进一步防范和遏制未开发未开放区域野景点安全事件发生,6月17日,郴州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联合市文旅广体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8家发布招揽、组织、诱导网民前往未开发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点等不良信息的文旅类“自媒体”开展集中约谈。
会议指出,部分文旅类自媒体账号为博取眼球、吸引流量,不当发布涉及旅游观光内容或者误导性的旅游攻略,传播和诱导网民前往未开发的野景区、“网红打卡点”等存在安全隐患的高风险区,宣扬猎奇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扰乱了互联网传播秩序。
会议强调,互联网不是法外之地,各文旅类自媒体运营主体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网络信息内容生态治理规定》《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强化信息发布管理,做好安全风险提示,不传播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点或未开发的“网红打卡点”的图片和视频,不为博取流量和点赞关注而宣扬猎奇行为,着力营造健康清朗的网络环境。
被约谈的各自媒体账号负责人表示,将严格落实本次会议要求,全面开展排查整改。同时,进一步加强互联网领域法律法规学习,加强信息内容审核和发布,切实履行网络内容生产者责任,坚持正确导向,依法办网依法用网。
在此提醒:各文旅类自媒体账号要严格遵守互联网法律法规,不得开展误导性、诱导性宣传,严禁绝对化、淡化安全风险的表述,不得发布招揽、组织、诱导网民前往未开发的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点等不良信息。广大网民要提高辨别能力和风险意识,强化法治观念,决不能以身试“险”,擅自前往存在安全隐患的野景点、“网红打卡点”。网信部门将对持续发布高风险诱导内容的账号依法依规予以处置,对因发布不实危险信息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将联合应急、文旅、市场监管等部门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主体责任。
来源:郴州发布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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