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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伴你行 | 关于征集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线索的通告
2024-11-07 08:55:06 字号:

为严厉打击医保领域欺诈骗保行为,切实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守好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现面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公开征集医保领域欺诈骗保线索。

1、举报内容

1.定点医疗机构诱导拉拢参保人特别是困难群众虚假住院的;

2.定点医疗机构与养老、康复、护理机构等勾结制造虚假住院的;

3.定点医药机构大量留存参保人医保凭证空刷、套刷医保基金的;

4.定点医疗机构无资质人员冒名违法开展诊疗活动骗取医保基金的;

5.定点医疗机构虚构检查检验项目,影像数据与医保结算数据严重不符的;

6.定点医疗机构伪造检查检验报告、篡改指标参数的;

7.定点医疗机构套用模板病历下达虚假医嘱、开具虚假处方、虚假开具药品的;

8.定点医疗机构“男女不分”“老少不分”违规开具诊疗、检查、药品骗取医保基金的;

9.定点医疗机构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过度诊疗、过度检查、重复收费、超标准收费、分解项目收费、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收费的;

10.定点医药机构提供虚假处方、病历资料等骗取医保基金的;

11.定点医药机构为不具备医保结算资格的非定点医药机构进行医保结算,或将医保刷卡设备转借、出租给他人,改变使用场地的;

12.定点医药机构对人证不符情形未履行核验义务,或协助他人冒名就医购药,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

13.定点医药机构减免特门患者自付费用,为参保人预先套取特殊门诊患者医保支付报销额度,以备用于支付未来可能产生的医药费用,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14.定点医药机构伪造、变造医保药品“进、销、存”票据和账目,涉嫌套取或骗取医保基金的;

15.定点零售药店以骗取医保基金为目的将保健品、生活用品、非医保药品等串换为医保药品的;

16.定点零售药店诱导、协助参保人年底“冲顶消费”违规购药或购买非病情需要的药品,造成医保基金不合理支出的;

17.参保人无正当理由所购药品总量严重超出所患疾病治疗所需常规用量的。

2、举报须知

1.举报受理内容应与医疗保障基金使用领域相关。如举报其他方面的问题,请向其他有关部门反映。

2.举报人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对所举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在接受询问、配合调查时,应如实提供情况和证据。

3.举报人应使用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进行举报,同时提供相关佐证材料,以便调查核实。

3、举报方式

举报电话:0735-2368898

举报邮箱:czybjjjjgk@163.com

邮寄地址:郴州市北湖区五岭大道9号郴州市医疗保障局108办公室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将对举报人、举报线索予以严格保密。对举报线索查证属实的将依法处理,涉及犯罪的依法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对恶意举报、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人实施打击报复的,将会同有关部门坚决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郴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4年10月25日


来源:郴州医保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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