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提升防汛应急响应至 II 级的紧急通知
各县市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市防指各成员单位:
根据当前“格美”台风防范应对形势,按照《郴州市防汛应急预案》,市防指决定:自7月27日11时00分起,将防汛应急响应由III级提升至Ⅱ级。请各县市区和各防指成员单位严格按照Ⅱ级应急响应要求,切实履行工作职责,迅速落实相关具体工作措施,尤其是要加强人员转移避险工作,做到应转尽转、应转早转,做好人员管控,坚决避免人员伤亡,加强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置,确保不溃一库一坝,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
郴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4年7月27日11时
来源:郴州市防汛抗旱指挥部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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