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偷越国境获刑 海外淘金“梦想”破碎
2023-11-01 17:58:54 字号:

偷越国境获刑 海外淘金“梦想”破碎

宜章新闻网站讯(通讯员 段有连)几个年轻人为实现海外“淘金梦”,听信他人怂恿,非法结伙偷渡国境至缅甸务工,最后被现实“打脸”,近日被县人民检察院以偷越国境罪提起公诉。

案情回顾

2019年6月,李某听信一在缅甸的“朋友”介绍,在缅甸非法务工,酬劳“十分可观”,于是产生偷渡国境至缅甸务工赚取高薪的“淘金梦”。之后,李某陆续将该想法告知了周某、邓某等人,周某、邓某等人听了也同样做起了海外“淘金梦”。经过李某的精心布置,2019年7月初,李某带领周某、邓某等人一同乘坐高铁后转乘飞机至云南昆明,在当地“蛇头”的安排下,偷渡至缅甸某工厂。进入工厂后发现该工厂实为诈骗窝点。发现工厂的“真面目”后,周某、邓某等人决定回国,后分别从缅甸偷渡返回国内,先后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说法

近年跨境犯罪十分猖獗,犯罪分子为吸引、控制更多人力为其所用,包装出“国外暴富美梦”,一旦轻信被怂恿非法偷越国境,不仅美梦破碎还可能触犯刑法,所以面对诱惑要保持理智,学会辨析,切记“天上不会掉馅饼”,不要被“境外高薪”“工作轻松”“免费游玩”等承诺所迷惑。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段有连

编辑:谭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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