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第一百零三批宜章籍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
(第103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开展全方位惩戒。经县协调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即日起对第一百零三批宜章籍涉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嫌疑人范斯维等11人(名单附后)实施惩戒,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对银行卡、微信等第三方支付平台一律冻结。(注: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如有问题告知当事人向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申诉。
附件:第一百零三批宜章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惩戒名单
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
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2023年1月6日
1、范斯维 宜章县玉溪镇普化寺社区东门村第1村民小组
2、欧阳任耀 宜章县麻田镇三湾村第1村民小组
3、赵翎理 宜章县玉溪镇城北社区文明北路29号
4、陈龙增 宜章县笆篱镇腊园村第11村民小组
5、吴章明 宜章县梅田镇岑塘村第13村民小组
6、李跃明 宜章县迎春镇鹧鸪坪村第14村民小组
7、周志军 宜章县一六镇乡机关居委会文华街9号
8、李正 宜章县玉溪镇罗家山村第12村民小组
9、黄生永 宜章县梅田镇新村村第7村民小组
10、李林聪 宜章县岩泉镇白洋塘村委会第8村民小组
11、李吉利 宜章县岩泉镇白洋塘村委会第9村民小组
来源: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和跨境突出犯罪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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