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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车牌信息泄露了吗?检察机关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3-08-04 12:01:28 字号:

你的车牌信息泄露了吗?检察机关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宜章新闻网站讯(通讯员 谭仲山)日前,县人民检察院提起附带民事公益诉讼的蒋某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宣判,判处被告人梁某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2022年8月至2023年2月期间,被告人蒋某某在网上发布“可查车牌信息”,待收到下家提供的车牌号码后,将车牌号码发送给网名叫“土匪”的人(另案处理),“土匪”将该车牌信息对应的车主姓名、手机号码及车辆的品牌等个人信息发送给蒋某某,由蒋某某再转发给下家,并收取每条信息5~15元不等的费用。经核算,交易流水共计7万余元,蒋某某从中非法获利2.6万元,其余资金蒋某某取现后交给“土匪”。

宜章县人民检察院审查认为,蒋某某的行为侵害了社会不特定多数人的个人信息等合法权益,威胁到广大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该院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支持了全部诉讼请求。最终法院依法对该案作出如下判决:

一、被告人蒋某某犯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二、被告人蒋某某所退犯罪所得赃款 26000 元(由公安机关扣缴),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三、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蒋某某就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违法行为,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向社会公众赔礼道歉。

四、责令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被告人蒋某某停止侵害并永久性删除非法获取的公民个人信息,消除损害继续扩大的危险。

检察官提醒:数据时代的到来,信息价值的重要性越来越突出,与此相对应的是,具有私密性的个人信息保护与信息流通之间的价值冲突也逐渐突出。一方面,信息的自由流通给国家发展、社会进步、个人生活带来诸多便利;另一方面,也因为个人信息被非法获取、交易、利用导致泄漏,不可避免地危害到个人生命和财产安全、社会正常秩序。

近年来,与信息泄露相伴的垃圾短信、骚扰电话、精准诈骗等日益威胁着人们的隐私、财产甚至人身安全。但由于受侵害公民个人难以获知侵权人、维权成本高、专业性强、诉讼标的低、赔偿数额小、举证难度大等问题,公民个人不知起诉、不愿起诉、不会起诉、难以胜诉的现象普遍存在,致使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愈演愈烈,甚至演变为团伙犯罪。

保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对于推动我国信息化进程、保护公民个人隐私、维护社会公共秩序以及构建诚信社会均具有重大意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五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第七十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检察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检察机关可以依法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维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谭仲山

编辑:谭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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