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超市里购物,货架上标着一个价,收银时却又是另一个价,结果被多收了1元、2元的。要是真遇到这事该如何投诉呢?而投诉的结果又会是怎样呢?超市返还多收的钱就算了吗?这几个问题的答案,市民唐某做了回答——2022年8月30日,他被超市多收了0.5元,在向相关部门投诉后,结果超市赔偿给他500元。
市民唐某在某超市买了一桶方便面,当时柜台上标价为5.5元/桶,但收银员实际收费为6元。唐某认为不合理,要求赔偿,遭拒绝。营业员表示该标签价格没来得及换,但电脑系统已升级调价为6元,他们也没有办法,只是愿意补2桶方便面表示一下,从而双方产生纠纷。唐某便找到当地相关部门为他们主持公道。
工作人员到超市调查,要求他们提供当时的照片和购买的小票,商家表示消费者反映情况属实,但以超市收银系统问题与他们无关为由拒绝解释。超市负责人说:“可能是营业员工作疏忽,在录进商品价格收银系统时不小心出错,导致结账单和标签价格不一致。”
经查证,超市结账单价与标签价格不一,唐某反映属实。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规定,对超市涉嫌价格欺诈行为,责令赔偿唐某500元。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刘诗琪 通讯员:薛云松
编辑:胡喜华
本文链接:https://wap.yizhangxww.cn/content/646655/74/12102786.html
热门评论
打开爱上宜章,参与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