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章新闻网站讯(通讯员 唐议侦、邓黎之)信息化时代,网络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给人们生活带来巨大变化,与此同时,超范围收集、非法获取、滥用个人信息等行为屡有发生,个人信息保护面临严峻挑战。近日,宜章县检察院依托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机制,高质效办理一起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案,切实守护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2022年3月以来,在某售楼部工作的邱某国,为提高房产销售业绩,擅自拍摄来看房车辆车牌信息,并通过微信群购买车主姓名、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1300余条,用于电话推销房产,获取非法利益。
该院刑事检察部门审查认为,邱某国的行为已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鉴于其目的仅限推销,未造成他人人身及财产损害,主观恶性较小,且自愿认罪认罚、主动退赃,该院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依法对邱某国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
“不刑”≠不罚
免刑不代表免责,邱某国的行为同时违反了相关行政法律法规,刑事检察部门依据行刑反向衔接工作办法,将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审查。行政检察部门认为邱某国非法获取个人信息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相关规定,遂向宜章县公安局制发检察意见书。公安机关采纳了检察意见,依法对邱某国作出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将违法信息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示的行政处罚。
检察官说法
公民个人信息受法律严格保护,任何组织、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在此提醒广大群众,开展经营活动必须坚守合法合规底线,切莫因追逐经济利益触碰法律红线。宜章县检察院将持续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领域法律监督,切实提升个人信息保护综合治理效能。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作者:唐议侦、邓黎之
编辑:谭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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