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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全县广大人民群众的一封公开信
2026-02-06 16:46:14 字号:

全县父老乡亲,社会各界人士及所有关心宜章发展的朋友们:

春节将至,万象更新。在这万家团圆、辞旧迎新的美好时刻,我们谨向您及家人致以最诚挚的问候和最美好的祝福!

宜章,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2026年1月23日出台的《宜章县人民政府关于县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明确划定了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和限放区,让我们共同守护公共安全,留住碧水蓝天,呵护人民健康,营造更加安全、绿色、文明的生活方式。

一、严守禁燃限放,共护家园清新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发火灾、炸伤等安全事故,同时会产生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加剧空气污染,影响群众健康与城市安宁,产生的噪音与残留垃圾也加重环卫负担。敬请全县广大人民群众自觉遵守县城区规范销售及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不违规购买、储存、燃放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守护宜章的绿水青山,珍惜我们共同的呼吸空间。

二、弘扬文明新风,传递宜章温情

节日的真谛在于团圆、祥和与温暖。我们倡导以电子爆竹、喜庆灯笼、绚丽彩灯、迎春鲜花、文化演出等绿色低碳方式,装点节日、表达祝愿。让清新、安宁、温馨的“新年俗”,成为传递深情厚谊的美好载体。

三、携手参与监督,共建美好家园

安全环保的节日环境,离不开每个人的共同努力。相关部门将持续加强烟花爆竹生产、运输、销售、贮存、燃放的全链条监管,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参与社会监督,若发现相关违法行为,请及时举报。值班电话:110(县公安局)、0735-3762841(市生态环境局宜章分局)、0735-3881361(县城管和综合执法局)0735-3752636(玉溪镇人民政府)。

我们相信,有您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宜章定能度过一个安全、文明、清新、祥和的新春佳节,让蓝天常驻、温情常在、安宁常伴!

衷心祝愿全县人民身体健康、新春快乐,阖家幸福、万事如意!

附件:

1.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集中燃放点划分说明

2.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和集中燃放点图示

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6年1月26日

附件1:

县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域、限放区域、集中燃放点划分说明

一、县中心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以下简称“禁放区”),具体为:县畜牧水产事务中心→北门岭森林公园→麦子桥→尚书广场→溪湖嘉园→县六中→龙隐小区→保盛·幸福城→县法院→梧塘湖→思源学校→县检察院→山湖海小区→君悦山水城→东昇华城→文明北路县老中医医院所形成的对应闭合区域(详见附件2红线范围)。

二、县中心城区烟花爆竹禁放区以外设立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以下简称“限放区”),具体为:虹桥花园→一完小→玉溪镇学校→碧桂园→玉溪镇人民政府→芙蓉学校→香山国际→华申首府→天邦宜章城→马耳冲小区→安康小区→盛德华府→县六完小→泰山广场→县法院→梧塘湖→县检察院→宜章经开区→东昇华城→城北社区居委会所形成的对应闭合区域(详见附件2蓝线范围)。

三、设立黄土山四亩洞消纳场空坪(县新汽车总站后面天湖城旁)为县城烟花爆竹集中燃放点,限于燃放符合国家标准规定的个人燃放类烟花爆竹品种。燃放时间为除夕早上6时至次日凌晨1时和正月初一至初三及元宵节每日早上6时至24时。

温馨提示:禁放区内全年全时段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内元旦、除夕、正月初一至初三及元宵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如遇重污染天气禁止燃放;县人民政府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三级以上响应时,全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附件2:

图片


来源:宜章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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