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一次酒驾被查获,多数“酒司机”都会幡然醒悟,可有些人心存侥幸,不知悔改!一而再、再而三,挑战法律权威。宜章公安交警在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查获一起酒驾“老熟人”,这次竟然是第三次!
2022年2月15日晚8时20分许,宜章县公安交警大队在玉溪镇民主西路,开展酒驾集中整治行动,民警对一辆车牌号为湘LL***1的小型汽车进行检查时,发现驾驶人神情紧张,目光一直躲躲闪闪,且散发一股酒气,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酒精含量为76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民警当场要求驾驶人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该驾驶人支支吾吾始终无法出示。随后,民警查询驾驶人信息时,竟然发现该驾驶人在此之前还有两次酒驾记录,分别是2020年4月、2021年10月因酒后驾车被交警查处,驾驶人曹某某没有吸取前两次酒驾的教训,在驾驶证还在吊销期间,第三次酒驾被查。
被查后,驾驶人曹某某后悔不已,他称当晚7时许,和家人在家里吃饭,吃饭席间喝了一杯白酒,在家里休息了个把小时,自认为不会碰到交警查车,于是驾驶车辆从家里出发,不料在县城又一次被交警当场查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对驾驶人曹某某进行了行政拘留9日,罚款3000元处罚。
有时候,人祸离我们
真的只有一个酒杯的距离
不是危言耸听
戳下图,带你算一算
酒驾到底需要支付哪些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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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后不能开车
切勿酒驾!
不要害人害己!
请驾驶员朋友们一定要牢记
“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切记不要以身试法
否则追悔莫及
来源:宜章公安交警、网络
编辑:胡喜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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