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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第五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第5号)
2021-10-18 18:28:13 字号:

关于对第五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的惩戒令

(第5号)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市、县关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部署要求,结合全县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法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开展全方位惩戒。经县联席办研究决定,即日起对宜章籍第五批涉电诈犯罪嫌疑人钟鹏洁等7人(名单附后)实施惩戒,暂停名下所有银行卡、电话卡等业务,五年内不得开办新银行卡、电话卡,并对银行卡微信、第三方支付平台一律冻结。(注:银行卡包括个人银行卡、非银行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平台账号,电话卡包括电信、移动、联通、虚拟运营商的电话卡、物联网卡)

如有问题告知当事人向宜章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办公室申诉。

附件:第五批惩戒宜章籍涉电诈犯罪嫌疑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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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钟鹏洁,女,宜章县栗源镇老王冲村第14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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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彭林,男,宜章县玉溪镇法堂村第16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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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蔡建勇,男,宜章县天塘镇乐水河村第6组

蔡楚彬.jpg

4、蔡楚彬,男,宜章县天塘镇贺家村第10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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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李祥,男,宜章县长村乡长启村委会第1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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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曾金兴,男,宜章县玉溪镇廖家湾村第3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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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吴强波,男,宜章县玉溪镇西门村第3组

来源:宜章县公安局

编辑:李明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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