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里有娃准备上小学
初中的爸爸妈妈注意啦~
近日
我县2021年县城区及周边义务
教育阶段学校学生人学工作方案
公布啦!
各位家长请查收!!!
为切实做好县城区及周边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就读工作,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消除大班额专项行动的通知》(湘政办函〔2017〕99号)和《湖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教发〔2021〕16号)、《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新生入学工作方案》(郴政办发〔2019〕6 号)、《郴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全市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郴教通〔2021〕6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以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为目标,以促进教育公正公平为重点,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制度,坚持依法管理、规范操作,坚持政府主导、以校为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坚持免试、划片、就近入学,严肃招生纪律,确保义务教育阶段招生工作平稳有序,努力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二、入学对象
(一)新生入学
1.初中:2021年小学六年级毕业学生。
2.小学:2021年8月31日(含)前满6周岁儿童。
(二)转学
符合正常转学条件的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
三、入学范围
(一)新生入学
1.公办学校
(1)县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县城区购房入住户子女、驻县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工业园区高级管理人才子女
小学:
①县一完小:龙泉山庄沿森林公园山凹上→黄岑水库管理所→城北社区(不含)→民西二巷以东→民主西路以北→人行天桥往北至县一中(不含)以西以北的区域。
②县二完小:尚书广场(不含芙蓉新府)→玉龙湾桥沿玉溪河以西以南→西门桥→蒋家湾以东(不含玉龙湾)→民主西路以南→人行天桥沿文明南路至玉溪桥以西→玉溪桥沿玉溪河至西门桥以东以北→西门桥经县卫健局(含)沿环城西路至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含)以西→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至竹源新村(不含)以北的区域。
③县三完小:竹源新村(含)、湘粤学校(不含)以东→原县质量技术监督局(不含)沿环城西路至县卫健局(不含)以东→县卫健局往东经西门桥沿玉溪河至玉溪桥以南→玉溪桥沿文明南路往南至物资大厦(不含)以西→物资大厦往东沿回龙仙路、县委党校(不含)道路以南→南京路、保盛·幸福城小区(不含)以北的区域。
④县湘南红军学校(小学):湘粤学校(含)沿南京路至文明南路往南的以南以西区域;玉溪镇樟涵村1—14组。
⑤县思源实验学校(小学):宜人广场沿宜章大道至保盛·幸福城小区(不含)以东的区域;玉溪镇长冲村、江波头村1—5组和清水村8组。
⑥县六完小:文明南路往北至南京路交汇处以东,交汇处往东沿南京东路、保盛·幸福城小区(含)以南的区域。
⑦县教师进修学校附小:宜人广场至县一中(含)以南→县一中沿文明北路往南至物资大厦(含)以东→物资大厦沿回龙仙路、县委党校(含)、幸福城小区(不含)以北→宜人广场沿宜章大道以西的区域(不含曹排村)。
⑧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龙泉山庄沿森林公园山凹上→黄岑水库管理所→城北社区(含)→民西二巷以西→民主西路向西→折向玉龙湾以西(不含蒋家湾)→经玉溪河→玉龙湾桥以北→环城西路→尚书广场(含芙蓉新府)以北以西的区域。
⑨县芙蓉学校:玉溪镇罗家山村、华申首府、香山国际、大汉时代广场招生区域。
初中:
①县六中:中国移动公司(含)→湘株路以南→县三完小家属楼(不含)→宜兴路→沿紫荆街→环城西路→折向鹏升路→全通路→湘粤大厦(含)→环城西路→折向文明南路→中夏公园至宜章大道金榜山→沿宜章大道往东往北行至南京东路→经南京东路、保盛·幸福城小区(含)到宜章县政务服务中心交汇处→文明南路往北至中国移动公司的区域,玉溪镇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通学生。
②县八中:鹏升路以北→鹏升路与环城西路交汇处→经环城西路至县卫健局(含)以北以西,县卫健局向北经西门桥、府前街折向府兴街以北以西→民主西路、人行天桥折向文明北路以北以西的区域;大汉龙城、大汉时代广场;西门村的蒋家、樟树下、见家岭。
③县九中:文明北路经人行天桥折向民主西路转府兴街至府前街以东→府前街往西经西门桥→紫荆街→往南沿宜兴路至县三完小家属楼(含)→湘株路→文明南路→折向南京东路→南京东路、保盛·幸福城小区(不含)与宜章大道交汇处以北以西区域;玉溪镇西门村的璜溪湾。
④县十中:以双溪河交汇处(麦子桥)为起点沿两条支流延伸至107国道绕城线以内的区域(不含大汉龙城);玉溪镇五都岭村、焦溪村、樟涵村(含南湾)、廖家湾村、曹家村、寿福村、罗家山村、西门村(不含蒋家、樟树下、见家岭、璜溪湾)、法堂村、黄岑岭村;玉溪镇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住宿生。
⑤县湘南红军学校(初中):湘粤大厦(不含)、璜溪湾村道→环城西路→文明南路→中夏公园以南→金榜山→宜章大道以南以西区域,玉溪镇罗家灌村、吴家村、黄土山村的通学生。
⑥县思源实验学校(初中):宜人广场沿宜章大道至宜章大道与南京东路交汇处以东区域;玉溪镇长冲村、江波头村1、2、3、4、5、11、12组。
(2)进城经商、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小学:县思源实验学校、县进修学校附小入学范围的在县思源实验学校验证;县六完小入学范围的在县六完小验证;县一完小入学范围的在县一完小验证;县湘南红军学校、县三完小、县二完小入学范围的在县湘南红军学校验证;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入学范围的在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验证;县芙蓉学校入学范围的在县芙蓉学校验证。
初中:以玉溪河往西至玉溪桥,沿文明南路往北至人行天桥,再折向S324线往西为界线,界线以北以东的学生持证件到县思源实验学校审核入学资格;界线以南以西的学生持证件到县湘南红军学校审核入学资格;县八中招生区域的学生持证件到县十中审核入学资格。
(3)适龄残疾儿童少年的入学
具有本县户籍、有生活自理能力的中度智障、听障和视障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到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轻度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安排随班入学,学校不得拒收;确实不能随班入学和到特殊教育学校(班)接受教育、具有一定学习能力且在当地残联登记的重度残疾儿童少年,由户籍所在地学校组织提供送教上门服务,由特殊学校建立学籍。
2.民办学校
民办学校按自主、双向选择的招生政策执行。
(二)转学
1.县城区学校接收常住人口子女:县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县城区购房入住户子女,驻县城区现役军人子女,工业园区高级管理人才子女,当年调入我县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子女。
(1)接收学校
小学:县湘南红军学校、县思源实验学校、县六完小、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县芙蓉学校、玉溪镇城南联校、玉溪镇江波头学校;
初中:县湘南红军学校、县思源实验学校。
(2)接收范围
小学:①县湘南红军学校接收县湘南红军学校、县三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②县思源实验学校接收县思源实验学校、县进修附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③县六完小接收县六完小、县二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④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接收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一完小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⑤县芙蓉学校接收县芙蓉学校招生区域符合条件的转学学生。(在对应学校无法接收的情况下,安排到玉溪镇城南联校、玉溪镇江波头学校)
初中:以玉溪河往西至玉溪桥,沿文明南路往北至人行天桥,再折向S324线往西为界线,界线以北以东的学生持证件到县思源实验学校审核转学资格;界线以南以西的学生持证件到县湘南红军学校审核转学资格。
(3)城区学校之间转学,只能在同年级相互协商、对调的情况下实施。
2.县城区周边学校接收经商、务工人员子女(报名地点:县教师进修学校三楼办公室)
(1)接收学校
小学:玉溪镇城南联校、江波头小学、县芙蓉学校;
初中:白石渡中学、沙坪中学。
(2)接收范围
小学:①玉溪镇城南联校接收县三完小、县湘南红军学校招生区域的符合条件转学学生;②玉溪镇江波头小学接收县思源实验学校、县一完小、县六完小、县进修附小招生区域的符合条件转学学生;③县芙蓉学校接收县二完小、玉溪镇城南小学(县二完小联合办学)、县芙蓉学校招生区域的符合条件转学学生。
初中:①白石渡中学接收县六中、县九中、县思源实验学校招生区域的符合条件转学学生;②沙坪中学接收县八中、县十中以及县湘南红军学校招生区域的符合条件转学学生。
四、就读条件
就读对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并具有相关证件且真实有效,均可在本方案规定时间内到就读范围学校验证,在学校实地调查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时办理就读手续。
(一)县城区户籍居民子女,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④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二)县城区购房入住户子女,必须以实际入住为前提,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④水电和电视开户(网络缴费)证件;⑤近半年的水电缴费发票;⑥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三)驻县城区现役军人、消防救援人员子女,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父母一方现役军人证或消防救援人员证;④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⑤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四)工业园区高级管理人才子女,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劳动合同;④房产证或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⑤宜章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出具的附有企业员工聘用登记表的证明;⑥企业工商营业执照;⑦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五)进城经商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满1年时间以上的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④满1年时间以上的门面租赁合同;⑤满1年时间以上的工商营业执照、纳税凭证或免税证明;⑥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六)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对象须提供下列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①户口簿;②父母身份证;③满1年时间以上的租房协议、房主的房产证;④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满1年时间以上的劳务合同;⑤满1年以上用人单位发放工资证明;⑥儿童预防接种查验证明(仅小学一年级验证使用)。
(七)特殊情况的处理
1.父母无房产,适龄儿童少年及其父母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共同居住、户籍在一起的三代同堂适龄儿童少年,除需提供户籍人口子女就读手续的证明材料外,还需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县城区户籍人口持身份证、户口簿到县不动产登记部门查询并打印无房证明查询结果)。
2.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抵押的,可用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复印件、抵押贷款协议及贷款凭证原件和复印件(不含民间借贷)报名。
3.房屋已入住,但房屋所有权证或不动产权属证书未办理或正在办理的,可凭房屋买卖网签合同或不动产预告登记证办理报名手续;自建房户须提供国有土地使用证或集体土地使用证办理报名手续;租房居住的,须提供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无房证明和房屋租赁备案证明。
4.因领养、计划外生育及父母离异等原因暂时未办理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凭法院、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有效证明,医院出具的出生证明以及儿童预防接种证、学生基本信息表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到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教育局报名,按照相对就近的原则安排就读。
5.多户合购、合租一套住房的,只解决其中一户且在县城区无其他房产的居民子女就读,该套住房小学6年内、初中3年内只安排一户居民子女就读。
6.当年调入我县城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国家公职人员,凭组织、人社部门调配手续和租房协议到所在招生区域内的学校报名。
7.其他特殊情况,由居住地招生学校核实后,在有学位的前提下由县教育局统筹安排。
五、就读管理
(一)学位与验证要求
1.适龄儿童少年一次性持相关证件及资料,在规定的时间到就读范围内学校进行登记和验证。证件及资料信息一旦由某所学校进行录入后就具有唯一性,其他学校不能再录入相关信息。
2.超学位对象的确定与安排。各学校就读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对象数量超出学位数时,则由县教育局组织相关学校统筹调剂。
3.实行监护人提供就读对象真实证件资料的承诺制度。凡提供假证件及资料者,其证件及资料一律送交县公安局和县纪委监委予以追查追责。同时,不论其监护的就读对象是否就读,一经查实,立即清退回户籍地所属的学校就读。
(二)时间安排
1.宣传阶段(8月12日~8月22日):县教育局及各相关学校设置咨询点,安排专人进行就读咨询,各学校深入各社区张贴、发放招生政策资料,将市、县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划片区域及招生办法、招生时间、监督机构等向社会公示和宣传。
2.现场报名阶段(8月23日~8月 25日):审核证件同时进行网上报名(微信中关注“郴州教育发布”或电脑登录“郴州市义务教育阶段新生入学管理平台”(http://cz.xsbmxt.cn)→收集复印件后装入档案袋并编号。
3.核查阶段(8月23日~8月27日):各校组织新生就读工作小组对登记就读情况进行走访核查,记录相关核查情况。
(1)学校派出的调查员应公平公正、深入细致、全面核准就读对象的真实情况。如有徇私舞弊的,将严厉问责。
(2)就读对象的法定监护人应配合相关调查人员,并向调查人员提供真实信息。拒不配合的,学校将拒收该就读对象。
4.审批阶段(8月28日):城区各中小学校将《2021年秋季城区新生统计表》打印成册,经学校负责人签字、学校盖章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批(同时上报电子稿到邮箱418795102@qq.com)。县教育局负责核查学校新生就读人数及班额,各学校要严格按县教育局审核的计划数组织新生就读。
5.公示及发放通知书阶段(8月28日):学校公示新生就读安排结果及发放新生入学通知书。
6.报到注册(8月29日):各中小学校组织新生报到注册。
(三)工作纪律
1.严格规范招生行为。义务教育阶段要严格执行招生政策和规定。各公办学校不得擅自更改招生区域,不得跨区域招生,不得拒收本区域内符合政策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新生就读一律实行常态编班,不得以举办重点班、实验班、快慢班等名义招生。严禁以捐资助学等名义收取与就读挂钩的任何费用。严禁公办学校招收择校生,严厉整肃招生工作中的不正之风,严禁各级部门、单位及公职人员“写条子”“打招呼”要求安排“关系生”择校就读。
2.严格控制班额规模。各学校既要按照全县的统一部署,全面完成消除大班额各年度的目标任务,又要采取切实可行措施,确保符合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就读。2021年秋季,全县义务教育阶段起始年级原则上按小学每班45人、初中每班50人的标准班额招生,确保不产生新的大班额。
3.严格规范招生秩序。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要严格按照全县统一规定的时间招生,不得提前招生,不得择优招生。要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严防招生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要对所提供证件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严禁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公安、人社、市场监管、税务、自然资源等部门和社区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配合工作,严格把好各类就读依据证明关,严禁提供虚假证明。
4.严格落实领导联系负责制。实行县教育局领导及县教育局股室长联系学校制度,督促学校严格执行相关政策规定,每天听取学校就读情况汇报,指导学校及时处置异常情况。具体安排如下:
(1)县一完小:肖 晋 人事股
(2)县二完小:吴志强 工 会
(3)县三完小:肖 晋 办公室
(4)县湘南红军学校:吴志强 计财股
(5)县思源实验学校:李辅忠 教研室
(6)县六完小:杨火茂 考试院
(7)县进修学校附小:肖 晋 办公室
(8)玉溪镇城南小学:彭瑶军 计财股
(9)县芙蓉学校:吴志强 计财股
(10)县六中:肖 晋 人事股
(11)县八中:彭瑶军 督导室
(12)县九中:李辅忠 教研室
(13)县十中:吴志强 资助中心
(14)湘粤学校:李辅忠 基教股
5.细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要因时因势完善现场审核工作方案和应急预案,设置排队通道和一米安全线,落实对所有人员戴口罩、测体温、査验健康码和行程卡、实名登记等疫情防控操作,学校走访工作人员应做好个人基本防护措施。因隔离、管控无法去现场提交资料审核的家长,要做好记录和备案,同时通知家长延期提交相关资料。
6.严格实行责任追究。义务教育公办学校违规招生的,将按照“先处理人、再处理事”的原则,严格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民办学校违规招生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予以警告、全县通报批评、减少次年招生计划直至停止招生等处理。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房屋产权等证明的,一经发现,由招生学校立即予以清退,符合本地就读条件的根据政策重新统筹安排就读,并依法通报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国家公职人员在招生工作中弄虚作假,办理假证件或出具、使用假证明材料的,依据《关于严肃纪律禁止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违规择校的通知》(郴教发〔2015〕6号)规定严肃处理。县教育局设立招生咨询电话:3758007。相关部门设立监督电话(县公安局:110,县教育局作风办:3758451)。接受社会各界对招生工作的监督。
招生学校咨询监督电话:
县一完小:3756484 县二完小:3721487
县三完小:3882196 县进修学校附小:3727098
县湘南红军学校:3885616 县思源实验学校:3885646
县六完小:13487874189 县芙蓉学校:13873548881
玉溪镇城南小学:3753807 县六中:3761833
县八中:3768635 县九中:3885155
县十中:15173567086
来源:宜章县教育局
编辑:胡喜华
本文链接:https://wap.yizhangxww.cn/content/2021/08/18/98203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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