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部署,2020年9月15日至11月15日,十二届县委第九轮巡察郴州市县市区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对县法院党组开展了常规巡察。2021年2月3日,巡察组向县法院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察工作重要论述,认真落实县委巡察办要求,牢记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全力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二是成立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任务,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三是制定了《中共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落实郴州市县市区第四提级交叉巡察组关于巡察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的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科学确定时间表、责任部门、责任人。四是建立整改台账,采取对账销号制度,解决一个、销号一个、巩固一个。及时总结相关经验,巩固整改成果。
二、巡察反馈问题整改阶段进展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群众方针政策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偏差,人民群众司法获得感不强
1、理论学习未入脑入心。
(1)反馈问题:院党组没有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结合本院实际破解司法改革难题、促进司法公正方面思考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落实中心组学习制度。制定了2021年度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规划。二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坚持每月集中学习一次。重点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及党史知识,由班子成员轮值方式或外请专家学者上课,每次集中学习后,均由两名院领导作重点发言,阐述学习心得,畅谈工作打算。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责任。党组书记、院长2021年3月12日约谈了2020年度参加集中学习次数较少的院班子成员。四是开展专题学习活动。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司法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大家结合工作实际,围绕“破解司法改革难题,促进司法公正”进行大讨论。五是利用好“学习强国”平台,在职在岗干警全部注册“学习强国”APP。每季度通报“学习强国”活跃度和得分情况。
(2)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未落实。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副书记任副组长、其他党员领导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宜章法院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形成齐抓共管意识形态工作的良好局面。二是党组书记约谈了分管意识形态工作院领导,提醒找准问题,补好短板。三是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2021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并形成常态。四是党组书记对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2019年度述职内容的院班子成员进行了提醒谈话。五是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意识形态工作重要讲话精神。
2、政治站位不高,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3)反馈问题:各项专项整治打折扣。
整改情况:一是召开全院干警廉政教育集中学习会,筑牢全院干警坚守政治红线和职业底线的思想根基。二是召开党组会议专题学习修订后的《宜章县人民法院财务管理办法》《食堂管理办法》等制度,确保制度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院办财务人员依规严格审核出差等报账票据。三是积极清退违规发放的津补贴、违规资金。四是对巡察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行为人员,依法依纪处置到位。
(4)反馈问题:“三大攻坚战”推进不力。
整改情况:一是成立专门合议庭,依法审理企业借贷、互联互保案件。二是开通金融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批量受理、集中送达、集中审理、集中执行金融案件。三是巩固发展已有脱贫成果,派出工作队接续乡村振兴。四是将脱贫工作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驻村工作队开展督查,杜绝履职不到位情况发生。五是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合议庭,集中审理污染、破坏环境的民事、刑事、非诉行政审查等案件。六是开展环境普法、宣传活动。
(5)反馈问题: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政治责任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宜章县人民法院关于开展“六清”行动的工作方案》,成立由党组书记、院长担任组长的扫黑除恶“六清”攻坚领导小组,按照“清到底,清干净”的要求,分解任务、明确责任。二是建立法院与检察院、公安、纪委(监委)等部门协调联动的涉黑恶案件财产台账,及时随案移送财产,为“打财断血”打下基础。三是基层法庭扎实做好常态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工作,设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栏,加强扫黑除恶相关知识宣传,向民众发放扫黑除恶宣传手册千余册。
(6)反馈问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过紧日子”意识不强。
整改情况:一是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制定《宜章县人民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宜章县人民法院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常态化疫情防控职责。二是建立疫情防控台账,对院机关及院家属区实行封闭式管理,出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登记等常态化管理,确保春季疫情防控到位。三是切实增强“过紧日子”意识。按照“整体保留、节俭适用、确保安全”的原则,清理与工作无关的设施、物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是积极推进政府云采购工作。制定《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管理办法》,确定政府云采购内控人员。物资采购由原来的各庭室队局“经费包干”转变为综合办公室“按需申报、统一采购”。
3、“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要求落实不到位,司法为民宗旨意识不强。
(7)反馈问题:参与社会治理化解矛盾有差距。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建设,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24小时诉讼服务中心投入使用,与县多元解纷中心完成对接。二是畅通与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商事调解、行业调解沟通协调衔接渠道,加矛盾源头化解力度。
(8)反馈问题:落实司法责任制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加大司法绩效指标跟踪管理,每月定期通报司法绩效考核指标各项值,刊发《绩效考核工作简报》。二是加强和改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每月对办结的案件进行抽查,对二审发改案件全部进行评查,积极参与省高院、市中院组织的专项评查、重点评查等活动。三是利用数字法院系统对案件流程进行全程监控管理,对审理周期即将超期的案件进行黄牌提醒,限期结案。四是完善审判质量监督管理机制,自查、评查和回访信访申诉、发回重审、指令再审、抗诉再审等案件。
(9)反馈问题:落实“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有距离。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行干警思想教育整改工作,重点剖析整改自身工作在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工作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并进行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召开全院干警参加的执行工作问题整改和执行工作调度会议,部分县直单位负责人应邀出席会议,共同谋划法院执行工作。三是开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专项执行行动,召开执行兑现大会,向13名执行申请人集中发放执行兑现款2496万元。五是制定《执行案件流程管理办法》,严格依照数字法院中的37个节点监管执行案件。六是建立财产保全审查机制,防止恶意保全,严格依法实施保全,防止任意保全。七是制定《关于规范执行案件立案的通知》《执行案件流程管理规定(试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操作规程》《执行指挥中心实体化实施办法》等规范文件并严格贯彻落实到位。建立终本案件单独管理体系,对纳入终本案件库的案件,有财产线索的案件,建立终本恢复案件的专项执行团队。八是设置涉执信访专用窗口,对反映乱执行的案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九是建立执行指挥中心与执行实施团队分类工作机制,每月通报办案数据,对执行干警实行量化考核,对消极执行、选择性执行及时警示、督促整改。
(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抓得不实,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仍然突出
4、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不力。
(10)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严重缺失。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二是进一步树立从严治院、从严治警理念。对违规乱纪的干警不护短、不偏袒,严格依纪依规查处到位。三是党组会讨论违纪干警问题查处意见时,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组检查组组长黄晓勇均参加会议并进行指导。
(11)反馈问题: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严重缺位。
整改情况:一是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积极主动与县纪委县监委派驻县政法委纪检组对接,全力配合派驻纪检监察组对审判、执行、财务等重点岗位、重点人员的监督检查,经常性地与领导班子及班子成员开展提醒谈话。二是实行党组会纪检组长列席制。每次党组会均通知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列席,主动接受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三是加强监察整改情况的日常监督,在节假日、重大事项、重要程序的节点上,派驻纪检监察组均会进行廉政谈话或工作提示。
5、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长效化举措少,规矩意识差。
(12)反馈问题: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严重。
整改情况:一是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官本位思想。二是规范院领导办案制度,实行院领导与其他法官共同按案号照轮。三是严肃公文的发文,进一步规范办公室发文登记和发文流程。
(13)反馈问题: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整治不到位。
整改情况:持续整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从严把控政策执行标准。对涉及的一些集体活动支出,对超标准申请经费的一律不予审批报账。对相关责任人约谈警示。
(14)反馈问题:案款和诉讼费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案款和诉讼费管理。二是全面使用一案一账户案款管理系统,对每一笔案款进账进行了台账登记管理。三是每月安排专人负责提存案款及不明案款的清理发放工作并予以通报。四是立案庭建立诉讼费减、缓、免收费总台账。各庭室局建立分台账,并按台账情况对减、缓案件跟踪、追缴,对需按期缴纳诉讼费未缴纳案件移送执行。五是建立刑事案件罚没收入、追缴违法所得案款台账,做到清楚明了,及时将未缴案款移送执行。
(15)反馈问题:公车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公车管理。按照专车专卡专人的原则重新为用车部门分配油卡。二是制定《宜章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加油卡发放使用管理规定》,按车型、里程核定油耗。三是严格执行《宜章县人民法院执法执勤用车制度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派车台账。
(16)反馈问题:食堂管理混乱。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食堂管理。严格执行修订后《院机关廉政食堂运行管理办法》。二是食堂聘请人员与郴州诚信物业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实行劳务派遣。三是按照“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求对2013年以来的公务接待活动进行“回头看”,进一步健全、完善公务接待制度和工作流程;四是对相关分管领导进行约谈提醒。
6、财经纪律执行不到位。
(17)反馈问题:财务管理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三是从严规范报账,对与公务活动不相关或有异常的票据一律不予报销。
(18)反馈问题:会计基础工作不规范。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培训;二是由分管领导对财务人员进行约谈提醒;三是规范会计基础工作。
(三)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有差距,选人用人问题突出
7、党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
(19)反馈问题:贯彻民主集中制和遵守组织纪律不严。
整改情况:一是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遵守组织纪律,建立健全《中共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议事规则》,明确党组会议参会人员、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二是制定《党组议事规则》,将党组会和一般的行政会、院务会参会人员、议事范围和议事规程区别开。三是严肃党内组织生活。四是确保党组会议记录的原始性和真实性。
8、基层党组织建设弱化虚化边缘化,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
(20)反馈问题:重业务轻党建。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党建工作。院党组将党建工作作为一项日常重要工作来抓,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全院干警对党建工作的认识。二是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把手”带头抓党建。三是加大党建工作投入。在人力财力上备好配齐。
(21)反馈问题:党务工作抓而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扎实做好党务工作。落实党建工作责任,“一把手”带头抓党建;明确党组副书记分管党建工作,另安排一名党建工作专干专职落实党建日常工作。二是注重党员发展,按要求培养发展党员。三是干部职级晋升或提拔重用时,在其他条件相当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党员。四是采取组织措施做好人员调整消除“无党员庭”。五是规范党员发展。严格执行党内法规规定的程序和要求,不“加急办”,也不“拖着办”。六是严格执行中组部印发的《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规范党费收缴。
(22)反馈问题: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不实。
整改情况:一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抓好组织生活正常化。二是支部档案建设做到“有迹可查”,达到阵地有现场、会议有记录、活动有照片、资料有台账标准。
9、人事制度执行不严,选人用人不规范。
(23)反馈问题:干部管理问题突出。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干部管理。二是根据省高院要求对领导干部进行交流,建立中层干部轮岗良性机制。三是推动本院领导干部交流。四是制定干警绩效考核制度。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直接与评先评优挂勾。五是加大人才储备力度。
(24)反馈问题:临聘人员招聘、管理失范。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临聘人员招聘、管理。二是制定出《临聘人员招聘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临聘人员招聘、管理、奖惩、退出机制,使之规范化,制度化。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735-3766446;邮寄地址:宜章县玉溪镇宜章大道东侧宜章县人民法院;电子邮箱550537571@qq.com。
中共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
2021年5月1日
来源:中共宜章县人民法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阶段进展情况的通报
编辑:廖泽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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