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农村乱占耕地建房“八不准”
2020-09-23 11:02:11 字号:

timg.jpg

(一)不准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建房。

(二)不准强占多占耕地建房。

(三)不准买卖、流转耕地违法建房。

(四)不准在承包耕地上违法建房。

(五)不准巧立名目违法占用耕地建房。

(六)不准违反“一户一宅”规定占用耕地建房。

(七)不准非法出售占用耕地建的房屋。

(八)不准违法审批占用耕地建房。


来源:宜章县融媒体中心

编辑:胡喜华

点击查看全文
打开爱上宜章,参与评论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