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严禁违规收送月饼、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等;
二、严禁利用公款或在机关食堂、培训中心、私人家里等场所相互宴请、违规吃喝;
三、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
四、严禁利用职权免费游览参观,借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旅游、度假和高消费健身、娱乐活动;
五、严禁公车私用、私车公养、违规使用公车或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车;
六、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
七、严禁参与任何形式的涉赌涉毒活动;
八、严禁出入私人会所,组织隐秘聚会,规避组织监督;
九、严禁借节日之机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
十、严禁向下级机关单位或企事业单位转嫁、摊派和报销费用以及其他违规违纪行为。
欢迎广大群众监督举报党员干部中秋国庆期间“四风”问题,举报电话:3713791(县纪委),3711156(县作风办),举报邮箱:jwlzs88@163.com。
(宜章县纪委)
来源:
作者:宜章新闻网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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