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网宜章站讯(通讯员 邓属东)1月12日上午,宜章县森林公安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有人在县城内出售野生动物,请民警前往查处。
接报后,该局民警迅速前往查看,在县城五完小附近发现有人正在出售野生动物,民警仔细一看,是一只很像狐狸的动物,这只动物被绳子绑住脚,正蜷缩在一团瑟瑟发抖。民警将正在销售野生动物的廖某某依法带回进行询问,经查实,去年12月底,江西省丰城市廖某某从广州从化太平镇兴富三鸟市场买了1只狗狸,然后前往宜章县进行销售,不料刚开始销售就被公安民警查获。
经鉴定,廖某某销售的动物为“貉”(俗称“狗狸”或“狸猫”),该动物躯体肥壮,吻尖,四肢短,毛色乌棕,具黑褐色大块脸斑及界限不清晰的黑色背纹,四肢乌褐,已被国家林业局列入《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名录》,属于国家“三有”动物,
当日,县森林公安局民警对廖某某进行批评教育后,依法对其进行了林业行政处罚。民警请医护人员细心地对动物做了身体健康检查,在确定其完好健康后,民警驱车将其放归山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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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邓属东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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