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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全县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
2014-03-17 16:56:31 字号:

  宜妇字〔2014〕9号

 

  各乡镇妇联,县直各单位妇委会: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中国妇女十一大精神,推进家庭道德文明建设工作,根据全国妇联《关于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的通知》和专题工作电视电话会议要求,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决定,在深化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基础上,立足基层、发动群众,结合创建省级文明县城工作,在全县组织开展寻找“最美家庭”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以“群众自荐、互相学习、彼此借鉴、共同分享”为宗旨,深入挖掘和宣传群众身边的“最美家庭”及感人故事,积极传承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的家庭美德,引导妇女和家庭在参与中接受道德教育、提升文明程度,以实际行动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贡献力量。

  二、活动内容

  (一)依托城乡社区妇女之家,普遍建立活动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充分发动妇女和家庭踊跃自荐、相互推荐、互评互议、共同分享,以生动活泼的方式晒家庭幸福生活、讲家庭和谐故事、展家庭文明风采、秀家庭未来梦想。

  (二)与广播电视报刊等媒体合作,在主要媒体发布活动宣传片、宣传画和活动公告。寻找“最美家庭”活动logo、宣传画、形象宣传片和公益广告等,将陆续下发或在媒体播放。

  (三)引导广大群众在县新闻网晒出“最美家庭”故事、“最美家庭”家训、“最美家庭”照片、“最美家庭”视频等。同时配合活动做好宣传报道,各乡镇妇联、县直单位妇委会可随时向县妇联报送推荐家庭和活动信息。

  三、参选条件

  凡我县范围内遵纪守法、自觉遵守社会主义道德规范,在夫妻和睦、尊老爱幼、科学教子、勤俭持家、邻里互助等方面表现突出、事迹感人、群众认可的家庭均可参加。

  四、实施步骤

  寻找“最美家庭”活动从3月开始到5月结束。

  (一)宣传发动。各级妇联要充分发挥“妇女之家”阵地作用,通过发放倡议书,建立活动专题宣传栏、壁报、展示平台等宣传形式,引导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活动;通过举办家庭美德故事会、座谈会,组织群众自编自演文艺节目等形式,充分挖掘和宣传身边的“最美家庭”事迹。

  (二)申报推荐。候选家庭推荐将通过组织推荐、群众自荐两种方式进行。群众自荐可到宜章县政府门户网下载报名表格,并准备一份1000字左右的事迹材料,经所在社区居委会或村委会盖章后,向所在乡镇妇联组织申报。择优向县妇联推荐候选家庭,于3月28号前报县妇联办公室。对推报的优秀家庭,由县委宣传部、县妇联、县内媒体进行实地考察和宣传报导,候选家庭确定由县媒体公示7天。

  (三)评选表彰。“5·15”国际家庭日20 周年之际,县妇联将对2014 年度全县“最美家庭”进行表彰。表彰后,在宜章电视台、宜章报、宜章新闻网等媒体进行事迹展播,引导更多的家庭讲文明树新风,为构建和谐社会奉献力量。

  五、活动要求

  (一)精心组织。各级妇联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方案,充分发动广大妇女和家庭参与到自我推荐、评议、投票等环节中来。寻找“最美家庭”活动必须在“妇女之家”开展,所有“妇女之家”都必须行动起来,使活动真正能够接地气,扎实开展到基层。

  (二)积极宣传。要将活动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教育及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最大限度地调动和发挥群众的主体作用,真正使广大妇女和家庭受到教育,得到精神实惠。在重要节点配合活动做好宣传报道,积极提供线索,协助记者深入基层,发掘、采访、报道“最美家庭” 。

  (三)认真落实。请乡镇妇联、各单位妇委会及时启动活动,并在3月25日、4月13日、5月13日分别报送一次活动开展情况。新闻热点及重要线索随时报送县妇联办公室(电子信箱:YZFL3721467@163.com)。

  附:最美家庭登记表   点击下载:upload/news/201403/20140317045627968345.doc

 

  中共宜章县委宣传部

  宜章县妇女联合会

  2014年3月17日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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