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信员 欧罗成 曾继荣)近日,宜章县农经局通过耐心细致的调解工作,使一起因土地流转而引发的土地纠纷得以顺利调解。这是该局深入贯彻群众路线、积极创建服务型机关的实践缩影。

图为纠纷调解现场

图为合同签订现场
经调查,2006年,宜章县栗源镇旗山下村村民周楚洪因建猪场会占本村周洪贵家的旱地,后经双方同意互换旱地约0.15亩。猪场建成2年后,周楚洪了充分利用猪粪养鱼,与周贵洪达成口头协议,占用了其0.36亩稻田。2013年,双方因稻田的租金等问题产生矛盾,周贵洪强烈要求恢复他的良田,却遭周楚洪的极力拒绝。在村、镇两级多次调处未果的情况下,双方矛盾日益升级。为此,周贵洪找到农经局请求调解处理此事。
在充分掌握具体情况的基础上,2013年8月26日,该局会同栗源镇政府成立联合调解组,周密制订调解方案,采取“背对背”调解法,逐个做调解工作,在时机成熟时,召集双方当事人进行“面对面”协商,但是因为双方当事人情绪激动、分歧较大,使调解工作陷入困境。随即,调解组向当事人围绕《农村土地承包法》及相关法规政策,讲清法律依据,理清利害关系,在晓之于理,动之于情的调解下,双方均作出较大让步。但是双方当事人仍存在疑虑,调解组又通过实地勘测,找知情人询问等方法,最终得到双方当事人认可,达成调解协议,并现场签订农村土地经营权转包(租赁)合同和旱土互换协议,相关事宜于当日全部履行完毕。至此,这起土地纠纷画上了圆满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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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欧罗成 曾继荣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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