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国家妇幼保健惠民政策
2013-08-14 15:54:54 字号:

  母婴保健服务优惠政策:

 

  ①城乡孕产可享受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城乡妇女怀孕后到户口所在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可享受以下免费服务项目:建立孕产妇保建手册、5次免费产前检查(测血压、体重、宫高、腹围、胎位、胎心率等等)、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检查。

  ②农村孕产妇县乡住院分娩基本医疗全免费。自2012年9月1日起,具有湖南户籍、农业户口、符合国家生育政策、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凡在基本服务包内的项目,可享受全免。未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农村孕产妇住院分娩,可享受中央和省财政定额补助(300元/人)

  ③免费增补叶酸。

  ④艾滋病病毒抗体免费检测。

 

  2013年八项卫生惠民措施:

 

  ①新农合筹资标准提高到340元/人.年,住院费用平均实际补偿率力争提高到65%,住院补偿封顶线不低于12万元。

  ②全面推行终末期肾病、肺癌等20种以上重大疾病的新农合保障工作,政策规定报销比例达到80%以上。

  ③继续实行农村五保对象在县乡医疗机构住院、农村孕产妇在县乡定点助产医疗保健机构住院分娩的基本医疗全免费。

  ④为城乡65岁以上老年人进行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并建立规范电子健康档案。

  ⑤为42613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宫颈癌检查,为2000名农村妇女进行免费乳腺癌检查。

  ⑥为1000名贫困白内障患者实施免费复明手术。

  ⑦继续在公立医院推行无假日医院、预约诊疗等措施,三级医院专家门诊预约诊疗率达60%以上。

  ⑧为活动性肺结核患者免费提供抗结核治疗,为艾滋病患者免费提供抗病毒治疗。

来源:县妇幼保健院

编辑:redcloud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