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3〕18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1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1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2月19日
宜章县2013年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2〕22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湘政办发〔2012〕69号)、《湖南省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湖南省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关于印发〈关于对农民负担重点地区实施重点监控的办法〉的通知》(湘农负监办〔2009〕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维护农民合法权益为中心,以规范涉农收费为重点,以强化监督检查为手段,将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融入到统筹城乡发展、加强农村社会管理、落实强农惠农政策中,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领域向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服务等方向延伸,创新监管思路,拓展监管范围,强化工作措施,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农民负担继续控制在较低水平,促进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二、目标任务
加强对惠农政策落实的监督,确保各项惠农补贴补助补偿落实到位;加强对涉农收费部门和涉农收费项目的监督,推进涉农行政事业性收费和经营服务性收费规范管理;加强对村级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负担的治理,防止农民负担向村级组织转移;加强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公共服务、农业社会化服务等领域集资摊派的监管,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对一事一议项目建设的全程监督,推进一事一议财政奖补规范化建设,继续开展农民负担重点监控,促进全县减轻农民负担工作平稳健康发展,确保甩掉“省重点监控县”帽子。
三、工作措施
1.加大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党和国家出台的强农惠农政策,在全县范围内营造浓厚的减负惠农政策宣传氛围。各乡镇各行政村必须书写两条以上固定性减负宣传标语,各涉农部门制作一块强农惠农政策宣传牌,各涉农收费部门必须制作收费项目及标准公示牌,并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进行宣传报道,使广大农民群众了解和掌握党和国家的强农惠农政策。
2.创新监管机制。进一步落实减负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乡镇和涉农部门对减负工作的责任意识,各乡镇各涉农单位应明确一名具体负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的分管领导、确定一名减负工作联络员、村级应配备一名减负信息员(由村定员干部兼任),县减负办另聘请25名农民负担监督员,在全县范围内构架“纵管到底、横管到边”的减负工作常态化监管机制,形成上下齐抓共管、部门配合联动的减负工作新格局。
3.强化监督检查。县政府将组织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及纠风、审计、物价、减负等部门对各项减负惠农政策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结果在全县范围内进行通报,对问题突出、整改落实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下发县长督办卡,实行跟踪督办。县减负部门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明查暗访,发放减负惠农监督卡,公开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畅通监督渠道,及时受理群众投诉。
4.严格考核措施。从2013年起,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纳入县委、县政府对乡镇和部门年终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分值占2分;坚持实行农民负担重点监控制度,严格落实宜办发〔2012〕61号文件规定,对农民负担问题较多、减负惠农政策落实不好、减负惠农各项制度执行不到位的乡镇和部门,实行重点治理、重点监控,由县减负办和县纠风办负责指导和督促各重点监控乡镇和部门进行整改。
5.切实加强领导。各乡镇各有关责任部门要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作为一项民生工程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及时调整和充实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涉及惠农政策和涉农收费的部门要相应成立减负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人负责,定期召开减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层层签订农民负担监督管理责任书,坚持实行减轻农民负担“一票否决”制,健全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机构,加强队伍建设,配齐配强工作人员,保证工作经费,确保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工作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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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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