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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函〔2013〕1号关于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年度考评的通知
2013-03-13 10:36:48 字号:

 宜政办函〔2013〕1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年度考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为了认真总结全县金融工作新经验,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进一步推动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到实处,为加快富民强县和实现科学跨越发展提供有力的资金保障,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定于2013年1月8日至10日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年度考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鼓励金融机构大力创新金融产品,切实改善金融服务,不断加大信贷投入的工作思路,充分发挥金融机构在为加快富民强县和实现科学跨越发展建设中的积极作用,通过考核,促进我县金融工作取得更大成效。

二、组织领导

本次考核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金融办、县财政局、人民银行宜章支行组成考核小组,对全县金融机构进行考核。

三、被考评单位

县农业发展银行、县工商银行、县农业银行、县中国银行、县建设银行、县邮政储蓄银行、宜章农村商业银行、宜章长行村镇银行、宜章万通小额贷款公司、郴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宜章管理部。

四、考评内容

各金融机构贯彻落实《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宜章县银行业金融机构支持地方经济社会发展考核激励办法的通知》(宜政办函〔2011〕100号)的情况。

五、考评方式

采取自评与考核组考核相结合的方式。

六、工作要求

各金融机构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进行自评,做好迎接考评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将2012年度工作总结和自评报告于2013年1月10日前报县金融办(联系人:郑春庚,联系电话:18273556699)。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年1月4日

 

来源: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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