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2〕143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启用“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印章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根据宜编办〔2012〕15号文件精神,原“宜章县社会救助局”于2012年5月14日正式更名为“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因工作需要,现刻制“宜章县社会救助管理局”印章壹枚,从即日起启用,原“宜章县社会救助局”印章同时停止使用。
附件:新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二○一二年六月十九日
附件
新启用和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宜章县社会 救助管理局
(新启用印章印模) |
宜章县社会救助局
(停止使用印章印模) |
来源:
作者: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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