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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政办发〔2012〕2号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2012-04-18 10:13:25 字号:

  宜政办发〔2012〕2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2012-2015年)》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三月十五日

  宜章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实施方案(2012-2015年)

  为推动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保障公众健康,构建和谐宜章,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7〕189号)、《湖南省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湘卫疾控发〔2008〕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部门推动、全民参与,以“和谐我生活,健康宜章人”为主题,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创造支持性环境,以科学为依据,从日常生活和工作入手,结合爱国卫生、全民健身、中小学生阳光体育工程等活动,将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纳入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内容,倡导和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提高居民整体素质,打造魅力宜章,实现“健康护小康,小康看健康”的战略目标。

  二、行动目标

  (一)总目标

  提高全民健康意识和健康生活方式的行为能力,创造长期可持续的支持性环境,提高全民综合素养,促进人与社会和谐发展。

  (二)具体目标

  1. 2012年2月,正式启动以“和谐我生活,健康宜章人”为主题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2.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地区的居民对合理膳食和身体活动知识的知晓率在原有基础上上升50%,到2015年底分别上升50%和70%。

  3. 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地区的居民慢性病控制相关膳食关键指标合格率和身体活动达到推荐水平人数的比例均达到40%,到2015年底达到60%。

  4. 到2015年底,与行动前相比,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地区居民的行为危险因素上升趋势有所控制,与其相关的慢性病患病率上升趋势得到遏制。

  三、组织保障

  成立宜章县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和协调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各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黄志莲 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欧阳绍先 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政府法制

  办主任

  宾心华 县委宣传部副部长

  李小英 县卫生局局长

  成 员:王永忠 县卫生局副局长

  肖红万 县财政局副局长

  张晓波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副局长

  彭建华 县教育局副局长

  周棠静 县体育局副局长

  欧湘光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智林 县人口计生委副主任

  张丽萍 县老干局副局长

  谷来见 县总工会副主席

  肖向梅 县妇联副主席

  谭晓清 县科技局工会主席

  黄劲松 县城管局工会主席

  廖四龙 县疾控中心主任

  李严斌 县卫生监督所所长

  刘胜璋 县爱卫办专职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疾控中心,由廖四龙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行动策略和措施

  (一)政府倡导

  1. 确定9月1日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日。

  2. 充分发挥领导示范作用。

  3. 开展“示范单位”、“示范社区”、“示范食堂(餐厅)”等示范创建活动。2012年,在全县创建1个示范单位(县检察院)、1个示范社区(玉溪镇南京洞社区)和1个示范食堂(县烟草公司食堂)。创建标准参照卫生部办公厅印发的《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示范创建工作指导方案(试行)》(卫办疾控函〔2009〕825号)。

  (二)营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宣传环境

  县爱卫办、县卫生局、县教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人口计生委、县科技局、县体育局、县广播电影电视局、县城管局、县老干局、县总工会、县妇联等单位要充分发挥各自优势,倡导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要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传媒手段,全面跟踪和长期跟进,形成鼓励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社会氛围。

  (三)广泛动员社会力量

  围绕行动主题,采用多种形式,与各社会组织、个人合作,建立激励机制,充分发挥各自在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中的力量和作用,形成促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的合力。

  (四)大力普及相关知识

  根据不同人群(中小学生、机关人群、家庭主妇、老年人、农民)特点,开发制作群众喜闻乐见和易于接受的方式,普及健康生活方式的有关知识。

  (五)促进全民行动

  结合湖南省园林县城创建活动,分阶段推进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着力建设和打造魅力宜章。

  1. 推出膳食和身体活动技术指导方案,以及简便易行的适用于个人、家庭和集体单位的支持工具,用于鼓励和帮助家庭、个人及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同时动态评价行动效果。

  2. 支持社区、学校、单位和公共场所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开展家庭老传少、少帮老、小手拉大手活动,发展志愿者,形成支持健康生活方式的立体环境,建立健康生活方式场所,设立健康知识大讲堂、健康路、健康促进场所等,推动活动开展。

  3. 鼓励个人、家庭和集体人群采取健康生活方式,协调相关部门提供咨询和有关技术服务。

  (六)加强能力建设

  加强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培训和能力建设,不断提高执行队伍的工作能力和工作水平。

  五、明确部门职责

  县爱卫办 负责定期组织开展爱国卫生运动,通过开展湖南省园林县城、无烟单位等创建活动,倡导和鼓励群众参与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

  县卫生局 负责制定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实施方案及相关技术标准,提供技术支持、业务指导,进行效果评估。

  县教育局 负责抓好学校学生的健康教育工作,按照《中小学健康教育指导纲要》要求,把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内容纳入学校健教工作。通过开设健康教育课、“小手牵大手”社会实践活动,大力宣传全民健康生活方式。

  县财政局 按照有关要求,负责将健康教育经费列入县级财政预算,保障经费投入,并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财政监督。

  县广播电影电视局 充分发挥行业优势,负责在宜章电视台开设专栏传播健康知识,营造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社会氛围。

  县城管局 负责协助和配合各单位合理、规范设置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宣传栏和公益广告等。

  县人口计生委 负责在“三查四术”中向育龄夫妇(特别是新婚夫妇)大力宣传以生殖健康为主的健康生活方式。

  县总工会、县妇联、县老干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科技局 负责利用各种活动,以多种方式向不同人群宣传健康知识,扩大宣传覆盖面,提高全民健康知识知晓率。

  乡镇人民政府 负责组织辖区内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的开展。

  六、督导与评估

  将开展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工作纳入县综合绩效评估考核范围,县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领导小组将定期对各乡镇各部门(单位)组织实施情况进行督导和评价,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公布工作开展情况,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效果不明显的单位在年终综合绩效评估考核时予以相应扣分。

来源: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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