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组通〔2012〕12号
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
各乡镇党委、政府,县委各部委,县直机关各单位、各人民团体、县属以上事业各单位:
根据市纪委、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通知》(郴组〔2012〕9号)文件要求,现就做好我县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理的对象
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册的公职人员中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清理:
1.旷工或者因公外出、请假期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的;
2.弄虚作假长期休病假的;
3.不符合有关规定脱产学习的;
4.原按有关规定停薪留职,期满后未作任何处理的;
5.单位机构及人事调整后,无正当理由不正常上班的;
6.其它违反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有关管理制度,长期不正常上班的。
二、清理整治步骤
(一)摸底自查(2012年4月10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迅速对照上述情况调查摸底,登记造册。清理过程中,要以请假手续等原始材料为依据,准确界定不在岗类型;未按规定履行任何手续不在岗的,视同旷工处理;虽经单位同意未正常上班,但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列入清理范围。
(二)集中整改(2012年4月15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具体要求如下:
1.属于第1类现象的,未达到辞退标准的,由所在单位立即通知返回单位上班;达到辞退标准的,由所在单位按《公务员辞退规定(试行)》或《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辞退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暂行规定》的程序办理辞退手续。
2.属于第2类现象的,由所在单位政工人事部门安排单位病休人员到县人民医院重新进行鉴定,作出是否符合病休条件以及病休时间的结论,不符合病休条件的立即通知返回单位上班;不符合病休条件又拒绝返回单位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根据《湖南省国家公务员退(离)休实施意见》或《湖南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退(离)休、退职管理实施意见》的规定,经鉴定因病完全丧失工作能力的应当按程序办理病退手续。
3.属于第3类现象的,由所在单位立即通知返回单位上班;拒绝返回单位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确因工作需要脱产学习的,需按干部管理权限由所在单位报县委组织部审批同意。
4.属于第4、5类现象的,由所在单位立即通知返回单位上班;拒绝返回单位上班的,视同旷工处理。
5.属于第6类情况的,由所在单位视情况按有关规定处理。
以上6类情况中属于县委管理的科级领导干部,采取相应措施前,需报县委组织部按程序研究同意。
(三)汇总上报(2012年4月25日前完成)
各单位要对清理整治情况进行总结,写出书面总结材料,填写《宜章县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情况统计表》(见附件)。4月25日前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后报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组(电话:3712380)和县纪委党风廉政室(电话:3713791)。
(四)督查处理(2012年5月31日前完成)
县纪检、组织、人社部门抽调人员组成督查组,抽查有关单位,采取检查单位考勤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对照工资花名册、考勤记录与实际在岗情况等办法对各单位清理整治工作进行督查。督查完成后,要对有关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对全县清理情况进行汇总,撰写清理整治工作情况通报。
三、以清理整治为契机,加强日常管理,推进作风建设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是当前开展作风大整顿的一项重要内容,对于狠刹歪风,树立正气,提振干部队伍的精气神具有长远影响。各单位一把手要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分管领导要具体抓好落实;要认真学习政策法规,克服拉不下脸、抹不开面子和怕影响单位形象等错误思想,切实改变部分单位干部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的局面;要严格要求自己,不徇私情,不讲亲疏,客观公正、一视同仁地处理;要集中时间集中精力开展好清理整治工作,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
各归口管理单位要充分履行职责,指导所属单位做好清理工作,特别是对机构撤并后原有人员管理失控的,要加强监管,如实上报。
(二)严肃清理工作纪律。各单位要严格执行清理工作政策,及时上报清理材料。实行责任追究制度,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迟报漏报、清理不彻底的单位,一经查实,将追究责任,予以通报批评,并派工作组对单位领导班子和工作作风进行调查;对单位主要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三)建立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各单位要以清理整治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认真查找原因,对内部管理制度进行回头看和梳理,进一步加强干部职工思想教育和党性锻炼,建立健全管理机制,严格执行管理制度,从细节抓起,从小处抓起,从根本上杜绝不良现象的发生,确保干部作风有质的转变。一要严格上下班考勤制度。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是国家公职人员的基本义务。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考勤,不得以工作忙、活动多为理由逃避考勤,失去监督,上自由班。二要实行人员动态管理。对于本单位出现的人员异常情况,要及时掌握,及时处理,及时报告纪检、组织、人社部门。三要进一步整章建制,完善定岗定责和日常考核制度。要根据单位实际明确岗位职责,加强日常考核监督,真正做到人人有事做,个个有压力,真正考出优劣,评出干劲,锤炼出良好作风。
附:《宜章县清理整治不在岗国家公职人员情况统计表》
中共宜章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宜章县委组织部
宜章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一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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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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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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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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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工
作年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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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及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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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岗情况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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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在岗
起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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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改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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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作者:李明华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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