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政办函〔2012〕52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宜章县2012年乡镇食品安全
绩效考核评分细则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直属事业单位,省市驻宜各单位:
《宜章县2012年乡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二日
宜章县2012年乡镇食品安全绩效考核评分细则
(总分100分)
乡镇名称(盖章): 检查日期:
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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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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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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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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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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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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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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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组织领导
(18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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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重视,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有经费安排,做好食品安全信息的上传下达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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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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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文件、会议
记录、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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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扣1分,未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站扣2分,未明确一名领导分工负责扣0.5分,未建立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队伍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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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由主要领导主持召开研究食品安全工作的会议不少于4次,研究部署工作,解决食品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建立健全辖区食品安全例会制度,每季不少于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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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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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会议记录、例会记录,
查相关工作
落实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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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每少一次扣0.5分,辖区食品安全例会少一次扣0.5分,无例会制度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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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管领导经常性地检查、督查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食品安全工作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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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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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辖区内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
相关单位,查看资料和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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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现有一个单位工作不到位的扣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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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辖区内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单位建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班子,由主要领导负总责,明确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并与当地政府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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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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抽查辖区内村(居)、企业、学校、医院等
相关单位,查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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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领导班子、明确分管负责人、签订责任书,有一项未落实的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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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度建设
(1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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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健全食品安全责任制和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等,明确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职责。建立健全本辖区范围内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机制,制订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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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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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
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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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责任制、责任追究制扣2.5分,无应急预案扣2.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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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在非营利性场所举办100人以上的各种宴席实行申报、备案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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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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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
文件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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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建立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扣2分,未实行申报、备案制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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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投诉举报电话, 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举报制度,畅通举报反馈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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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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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制度资
料和举报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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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公开投诉举报电话扣1分,无举报制度扣1分,有举报不办结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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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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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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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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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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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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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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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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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目标任务
(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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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形式多样的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提高食品从业人员和消费者的法制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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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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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宣传记录
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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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食安委安排的宣传活动有一次未开展的扣2分,宣传教育不深入的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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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完成县政府和县食安委下达的全年食品安全工作指标,履行食品安全责任书规定的事项,及时完成上级下达的其他临时性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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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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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记录
及核查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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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指标有一项未完成扣3分(含责任书内容),临时性工作任务有一次未完成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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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基础管理
(1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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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辖区内食品生产、加工、流通等环节经营户或相关单位基本情况工作台账,做到资料齐全、数据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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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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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基础台账、工作台账等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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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食品安全基本台账、工作台账不得分,不健全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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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辖区内承办集体聚餐的农村厨师进行备案管理,建立农村厨师基本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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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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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看相关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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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开展备案管理扣3分,未建立基本档案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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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时向县食安办报送工作计划、专项活动方案和小结、相关报表、工作总结、工作动态信息及因工作需要临时确定的报送材料,其中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全年不少于4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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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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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有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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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食安办收到为准,有一项未上报的扣1分、有一项上报不及时的扣1分,工作动态信息少一份扣0.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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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协调配合
(16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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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密切配合,相互协调,做到不越位、不缺位,形成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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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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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相关制度、会议记录,
向相关单位
了解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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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要求扣2分,相关单位反映工作不配合属实的每次扣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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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配合县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开展各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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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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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资料,看专项整治汇报材料和案件处理材料,向有关方面了解,查相关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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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整治活动有一次未开展扣3分;检查发现的问题有一项未督促限期整改到位扣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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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工作成效
(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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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发生任何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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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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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检查记录、事故记录,
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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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管理不严、工作措施落实不力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的不得分,并实行一票否决;发生其他食品安全事故的,根据履行职能情况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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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先进奖励加分:食品安全工作在县级各相关部门年度获奖、获优、通报表彰的(以相关部门文
件为准)加0.25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1分。
2.典型推广加分:食品安全工作受到县、市、省级部门作为典型经验推广的,分别加0.25分、0.5分、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3.经验宣传加分:食品安全工作经验或成效受到县、市、省级主流媒体宣传推广的,分别加0.25分、0.5分、1分,该项累计加分不超过2分。
4.县食安办联系电话:3725779,电子邮箱:yzshipin123@126.com
考核人员(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