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就开展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和换照工作的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验照和换照范围:截止2011年12月31日前在宜章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个体工商户,都应参加2011年度个体工商户验照。《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有效期到期的同时进行换照登记。
二、验照和换照时间:自2012年1月1日至5月31日止。
三、验照和换照方法:个体工商户验照由辖区工商所负责。个体工商户须按照《个体工商户验照办法》要求,如实填报《个体工商户验照报告表》和《换照登记表》,并持营业执照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到当地工商所接受工商行政管理人员的查验,验照合格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其营业执照正、副本上加盖验照戳记。
四、法律责任:对不按照规定接受年度验照和换照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依法予以处罚,直至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五、联系电话:
城关工商所3721409 南京洞工商所3763013
梅田工商所3862139 黄沙工商所3921117
一六工商所3961110 团结工商所3971231
白石渡工商所3652211 里田工商所3626130
来源:县工商局
作者:县工商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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