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价〔2012〕25号
宜章县物价局
关于开展2011年度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有关事项的通知
县直及省市驻宜有关收费单位:
为加强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根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及《湖南省服务价格年度检审暂行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对县直和省、市驻宜单位2011年度的服务价格执行情况进行检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展服务价格年度检审是价格主管部门全面掌握和了解经营服务单位执行价格政策情况,分析服务价格变化趋势,促进服务价格管理,规范服务价格行为,为政府制定和调整服务价格政策的一项重要工作。各相关经营服务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的开展。
二、年检范围和内容。凡在2011年12月31日前在县物价局办理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的单位,均属这次检审的范围。检审的主要内容包括:
1、是否严格按照县物价局核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收费,有无擅自增加项目、提高标准或巧立名目乱收费行为;
2、对国家和省、市、县已宣布取消的服务性收费或执行已到期的服务项目,是否按规定及时到县物价局办理注销手续或重新申报手续,有无继续按原项目、原标准收费的行为;
3、是否按规定使用国家规定的收费票据,有无使用其它非法票据或收费不开发票的行为;
4、各项经营服务性收费是否具有明确具体的服务内涵,有无多收费少服务或只收费不服务的行为;
5、是否落实收费公示制度,公示的收费项目标准、收费对象、收费依据等是否与核发《服务价格登记证》一致。
三、年检方式
收费审验采取执收单位自查与物价部门检审相结合的方法进行。各收费单位接此通知后,要按本通知规定的检审内容认真进行自查,并如实填写《宜章县2011年度服务价格收费年检年审申报表》(见附件1),按本通知规定的时间携带相关表格及资料到县物价局接受年检年审,年检年审办公室设在县政务中心三楼物价局窗口(联系电话:3767540)。对收费情况复杂、收费金额较大、群众意见较多的单位,我局将视情况采取上门检审的方式进行。
四、收费单位年检须提供的资料
1、价格主管部门核发的《服务价格登记证》副本、《收费员证》及批准收费文件复印件;
2、法人资格证明、主管部门审批确认机构资质的相关证明;
3、自清自查并按要求填报的《宜章县2011年度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申报表》(附件);
4、收费单位收费台账;
5、2011年开具的收费票据、服务协议(或合同)、按标的计费的应带评估或审计报告;
6、2011年收费所涉及的有关报表(年度决算报表)和财务帐薄,(医疗单位应带统计表及两份每日清单);
7、在新闻媒体或收费窗口等方面公示情况;
8、涉企、涉农以及全民创业收费政策落实情况。
五、年检时间安排
1、自检自审阶段(3月19日至4月25日):由各单位自检自查,完成本单位预审填报工作;
2、集中检审阶段(4月26日至7月30日):由县物价局逐收费单位、逐收费项目进行检审。
六、有关规定和要求
各收费单位要高度重视本次年检年审工作,扎实搞好自查自审,认真细致地填报《宜章县2011年度服务性收费年检年审申报表》。各单位《服务价格登记证》所列收费项目,必须逐项填写收费数额和收费依据,凡未按规定填报,发生错漏问题的单位一律退回。各单位务必按时参加年检,凡不接受收费年检和进行收费公示的,我局将依据《湖南省服务价格管理条例》进行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吊销其《服务价格登记证》,并通过新闻媒体发布公告,宣布失效。
年检年审联系方式:
地点:县政务中心三楼物价局窗口
联系电话:3767540
邮箱:yzwjsf@163.com
QQ群:220257862
二〇一二年三月十六日
来源:县物价局
作者:县物价局
编辑:redclou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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