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即下载
宜政通〔2011〕18号关于依法征收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
2012-02-27 16:57:32 字号:

宜章县人民政府

关于依法征收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的通告

 

宜政通〔2011〕18号

 

为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工程顺利实施,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县人民政府决定,依法征收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所涉及国有土地上的房屋。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宜章县人民医院修建性详细规划》红线范围内的宜章县就业管理局院内两栋住宅楼及其附属物。

二、房屋征收部门

宜章县房产管理局。

三、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宜章县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办公室。

四、征收补偿签约期限

自通告发布之日起 90 日内。

五、征收补偿方式

按照《宜章县人民医院扩建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执行。

被征收人对本通告决定事项如有异议,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的有关规定主张权利。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搬迁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特此通告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十二日

来源:县政府办

编辑:redcloud

点击查看全文

回首页
返 回
回顶部